欢迎光临河南滨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网站!
第一条,煤矿岩心管应当加强地质预报工作。掘进工作面掘进前,必须查明掘进巷道及其周围的地质构造、岩浆岩体、陷落柱、煤层及其顶底板岩性、煤(岩)与瓦斯(二氧化碳)突出危险区、受水威胁区、技术边界、采空区、地质钻孔等。,并编制掘进地质说明,取得煤矿岩心管总工程师的批准。
第二条,煤矿岩心管设计锚杆支护前,煤矿岩心管总工程师必须组织现场调查和围岩地质力学评价,查明围岩结构,确定岩石物理力学参数,对围岩进行分类,确定重点管理类别。
第三条,煤矿岩心管应当优先在卸压区布置巷道,避免巷道位于采动应力影响区和应力集中区。
煤矿岩心管应坚持“一巷一设计”的原则,在对巷道围岩进行地质力学评价的基础上,采用工程类比和理论计算的方法设计锚杆支护。锚杆支护设计应明确规定锚杆的形式、规格、安装角度、锚杆拉拔力和锚索预紧力。锚杆支护设计的支护强度必须满足相应的围岩条件,才能保证支护牢固。锚杆支护设计应由煤矿岩心管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、地质、掘进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,并将主要技术参数纳入作业规程。采(盘)区各煤层初次采用锚杆支护的煤巷,锚杆支护设计应经煤矿岩心管上级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,没有煤矿岩心管上级公司的,应经矿长批准。